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各有关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按照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招生院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各高校要严格做好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管理工作,具体编制办法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对于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年满18周岁(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则不再审核高中毕业证;如未满18周岁,则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高中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审核工作由各市负责,人社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www.jxzs.mohrss.gov.cn)进行验证;教育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可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验。考生所提供毕业证书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如因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专升本的考生,因其在新生注册过程中需与教育部学信网的信息比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等,故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该类考生将不再审核专科毕业证,考生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问题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持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报考医学类的考生必须满足上述条件,证书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对于在考试招生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考前发现取消考试资格,考后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将取消学籍。如因考生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任何招生院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2.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
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异地报名考生须持有户籍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场所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格把关,严禁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名。报名现场需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验,坚决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
对确需异地报名考试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异地考生需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方可报考成人高考:
(1)能够在成人高考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提供报名确认所在地(以设区市为单位)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且只能在《居住证》发放地(以设区市为单位)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2)《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确认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及人社部门开具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居住证》于2020年1月1日后过期且未及时补办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确认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及过期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3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1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依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1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依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统一命制。
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录取时中医类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含教育类、体育教育类,其中,体育教育类录取时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3.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有关高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